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定于第19-20周(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0日)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实行学校、二级学院、系(部)两级检查制度,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与学校专家督导组抽查,各二级学院、系(部)进行自查、互查。
二、检查内容
1、期末考试:落实好期末考试的监考、巡视等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2、考试试卷:针对初期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试卷问题,重点进行检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本次期末考试试卷的各项工作:命题范围与课程大纲的符合度;试题的宽广、难易程度;试题赋分的合理性;试卷编排的规范性;试卷评阅的规范性与准确性;试卷分析的全面性与合理性;试卷存档。
3、课堂教学:核查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提前结课、教学变更补课等情况。
4、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教材选用、教学日历编写等情况。
5、各类实验实习报告、试卷、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教学资料的规范归档。
6、各二级学院、系(部)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
7、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8、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发现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在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送交到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