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校级教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2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校级科研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结题,将对已具备结题条件的校级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受理,相关事项如下:

1.本次集中结题受理项目的范围:2013年立项的重点研究项目、指令研究项目、指导研究项目。此次不再受理2009年以前立项项目结题, 2010年立项项目须于本次全部完成结题,否则以撤题方式处理。

2.申报结题者需提交: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项目结题申请表》(请到教务处高教研究所下载专区下载);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研项目完成情况报告书》一式二份(请到教务处高教研究所下载专区下载);

(3)项目研究报告(2500字以上);

(4)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成果形式包括:(1)论文或论著;(2)教学改革的计划、实施方案、应用平台;(3)教材(含CAI课件)等。

注:需附项目审批文件和申报书

3.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附公开出版的著作1部;成果形式为专利的,附专利复印件1份;成果形式为软件的,附刻录软件内容的光盘;成果形式为其他形式的,附实际应用部门采纳证明。

4.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交所在学院(部门),由相关学院(部门)于4月29日前统一把结题材料及汇总表报送高教研究所。

5.对于所有被撤销的课题,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终止后,所拨经费一律停止使用。

另: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请到高教研究所领取2013教研项目审批通过的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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