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24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处:

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有关要求,教育科学研究所开始受理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项受理范围

1、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项目;

2、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项目;

3、经批准延期结项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准备材料: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并签署所在部门意见(一式二份)。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装订成册的成果验收材料,包括:《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课题立项通知文件复印件、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系列研究论文(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成果为论文、教材的,须提交样书。

以上材料按照“成果验收材料封面-申请书-立项通知-研究报告-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逾期需申请延期结项以及需对课题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请填写项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报教务处教育科学研究所。

3、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育科学研究所(行政楼A110),同时提交一份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jygjyj@sina.com,邮件名称:学院(部门)名称—项目鉴定材料

4、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成果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并提交《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教务处将统一进行审核验收,通过验收的可以结题。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材料装档整齐、规范,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联系人:牛立蕊 联系电话:4187665

相关附件详见教务处主页-教学公告栏

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5、《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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