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有关要求,教育科学研究所开始受理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并签署所在部门意见(一式二份)。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装订成册的成果验收材料,包括:《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课题立项通知文件复印件、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系列研究论文(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成果为论文、教材的,须提交样书。
以上材料按照“成果验收材料封面-申请书-立项通知-研究报告-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逾期需申请延期结项以及需对课题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请填写项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报教务处教育科学研究所。
3、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育科学研究所(行政楼A110),同时提交一份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jygjyj@sina.com,邮件名称:学院(部门)名称—项目鉴定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材料装档整齐、规范,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5、《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