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年度课题的有关要求与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结项工作的通知》(冀高教学会[2016]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3、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2.《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 (201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4.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封底;著作的只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即可);
6.《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见附件3);
注:上述材料(1--6)统一装订后一式4份报送教育科学研究所。按统一格式装订,A4纸打印,左侧平订,封面加厚,不得用塑料软皮夹装订材料。
7.研究成果、成果社会反响材料的原件1份(原件不退);
8.《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
1.《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
3.《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注:电子材料打包发送,邮件名“学院(部门)名称--2015(2013)年度河北省高教学会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纸质、电子)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
需申请延期结项的请填写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科学研究所。
附件3: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